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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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来源:隆德检察
绿色检察润泽六盘大地
巍巍六盘山,绵亘千里,壮美而雄奇;潺潺渝河水,碧翠如带,隽秀而温雅。千年古城隆德,地处六盘山西麓,素有“高原绿岛”、“书画之乡”之美誉。这是一块人杰地灵的土地,是一方盛开着绿色检察之花的沃土。在这里,隆德县检察院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现代司法理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执法观,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生动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打造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两年来,隆德县检察院继承和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长征精神,不断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按照理念引领、目标引领、重点引领、导向引领“四个引领”工作思路,将创新、求实、绿色、人文的理念植入检察工作之中,努力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精细化、业务工作有突破、文化育检有亮点”的治检兴院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连续八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隆德县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抓教育、抓执纪、抓机制、抓脱贫、抓创新的“五抓”打造政治坚定型、纪律严格型、管理规范型、服务亲民型、凝聚活力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做学习型检察官”及“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专题讲座,开展“检察大讲堂”、知识竞赛等提高综合素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压实司法责任,入额院领导办案比例达到39%,办案时限缩短3.5天,效率明显提升。结合“干部作风转变年”,持续开展“正视不足补短板、主动作为创佳绩,抵制慵懒散、提升勤能绩”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层层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深思践行 服务大局
2017年2月,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提出“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为更好的将“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落实到我院工作各个方面,以“三抓”促“绿色检察”理念落地生根。一是围绕干警领悟抓学习。多个层级组织学习,并以交流汇报会、研讨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果、拓展干警思维;二是围绕扩大效应抓宣传。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发布相关信息70余篇(条)。2017年,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做大做强民行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区、全国交流转发;三是围绕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汇报。2017年4月、2018年5月先后出台《树立“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保障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十项举措》、关于《深化“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形成建立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服务保障的措施》,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通过不懈努力,“绿色检察”理念得到了普遍认同,已深深植根于隆德大地。
深化践行不忘大局,更加注重延伸检察服务。积极投身全县脱贫攻坚,先后为帮扶村投入资金9万余元,将干警入户帮扶情况纳入党员“评星定级”,1人被评为全县“优秀第一书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推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组成法治巡讲团,开展法治巡讲8场,深入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采用法治讲座、情景模拟、观看法制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在县城四个社区设立观护帮教站,积极开展协助执行监督考察工作,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及时介入收到良好效果。
树民行品牌 护青山绿水
树立转隶就是转机意识,以突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切入点,通过办案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全新发展,全力打造“全区民行监督先进院”品牌。
一是落实工作抓手。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渝河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请示县委下发“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隆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两法衔接”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厘清了各单位在“两法衔接”和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为全面开展民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创设检察建议“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对8起失火犯罪案件的审查中发现县林业局在补植补造款使用中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确认被烧毁的2460余亩林地已全部补植补造,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关系。通过与行政单位协商,采取派员培训、现场检查指导、以案释法等方式畅通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交流通道,行政执法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县国土资源局主动邀请我院参加单位内部行政执法会议,借助检察建议依法收回1200余亩闲置土地;运管所邀请我院对其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检察监督,并就相关案件进行指导,充分听取我院意见,实现了“我要监督到要我监督”的转变。
四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导向引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检察机关供给侧提供让人民满意的“检察产品”。对11起群众多年求助告状无门的案件给予支持起诉,共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7万余元。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讨薪596万余元。
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支持监督。认真按照最高检关于对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新需求不断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要求,通过行风政风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5月,积极邀请县政协委员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进行重点视察,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狠抓办案 维护稳定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隆德县检察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监督优于追诉,监督与追诉并重”的先进现代绿色司法理念,促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恶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依法全程跟踪监督,成功办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后的首例一审宣判的涉恶案件,拉开了隆德县扫黑除恶的大幕。贯彻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慎用逮捕措施,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坚决把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 件、立案4 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件5人,就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保障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对1件相邻纠纷案依法建议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办理全区首例非诉执行案件1件,涉及的公证违法已撤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次,变更强制措施1件1人次,向负责刑法执行机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11份。保障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衔接,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继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架起了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新桥梁。通过压实司法责任制、聘请检察联络员、设立律师值班室、开展检察长接访、巡回下访等六条措施打造新时代隆德检察版“枫桥经验”,实现了无越级访、非正常访、信访量逐年下降三个效果,为“平安隆德”建设作出了贡献,多次被市、县党委政府评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风好正是扬帆时”,新形势赋予新使命。隆德检察院将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树立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品质,将“质量、效率、安全、健康、持续”的绿色发展观以及“五个更加注重的”司法方式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的始终,根植于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努力培育与被监督者“双赢共赢多赢”的思想共识,共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落实到位,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促进隆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智慧和力量。